一、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户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书面转移申请(原件1份)
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情况
1、之前在邻省就业参保,属于跨省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2、如果参保人员之前缴纳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就是跨制度流动,也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三、转移办理流程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的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及转入地户口本等相关材料、证明,到转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转入地社保局,填写《转移登记表》即可。后续等待转入地办理机构通知办理结果。
四、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会影响养老金发放吗?
不会影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成功后,原养老保险归属地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会一次性转入到新规属地。在缴费期间转移,缴费年限也是累计计算,不会影响待遇领取。
五、已经领取待遇的,可以跨地区转移吗?
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生存认证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