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地区原来叫“新农合”)参保缴费时间
1. 缴费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人员可延至次年2月底); 享受期: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下列人员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参保:(1)新生儿;(2)连续缴纳两年职工基本医保的中断缴费人员;(3)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军未就业配偶;(4)动态新增加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5)刑满释放人员。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每年调整发布来年的缴费标准。已缴纳2023年的保费标准为960元,其中:个人缴纳350元,财政补助6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