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2023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对象+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一)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二)毕业5年内(2018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 学生。
(三)毕业5年内 (2018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本扶持资金与“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申报人和项目之前获得过“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也不再重复享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二)法定代表人为该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始创业团队成员,出资 (或持股)占比不低于 30%。
(三)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 5年以内,且工商注册时间在 2022 年8月31日前(含2022年8月31日)
(四)2022年9月1日至2023 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五)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 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六)自申报之日起至 2023 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间,扶持对象和项目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