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统一按规定缴费,不需缴纳政府补助部分。其中,出生后6个月(含)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出生后第7个月至12个月(含)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保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超过12个月参保缴费的,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除外)。
缴费时间:
2024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仍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即2023年9月—12月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