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最新规定2021
1、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
根据最新印发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
同时,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提取更为便利,有助于职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2、可实现“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根据最新印发的《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月供本息,即“按月冲还贷”。这将减少还款转账环节,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举例说明:假如某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9万元,每个月缴存1000元(一年后余额10.2万余元),每个月偿还贷款8千元(其中公积金5000元、商贷3000元)。按照之前的政策,职工需自己先支付1年的月供共计96000元后,才能提取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而“按月冲还贷”推出后,职工在一年内每月均可使用公积金8000元用于偿还月供,每月生活压力将大大减轻。
3、其他调整:限制多套房提取、支持加装电梯提取
除了上述公积金可按月提取外,公积金提取还有以下调整:
职工购房“可提可贷”,即允许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首付款。
限制多套房提取,缴存职工近 5 年内已办理两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或当前拥有两套及其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办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
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不再受一年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规定限制。
另外,公积金提取简化了死亡提取业务办理材料,第一顺序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时,无需再提供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
贷款新政:实行“精细化”双挂钩贷款
除了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变,根据修订后的《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公积金贷款管理方面,将实行“精细化”双挂钩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与每笔缴存额度、缴存时间相关,由缴存账户每笔缴存资金金额扣除提取金额后,与该笔缴存金额存储时间对应的存贷系数分段计算后加总得出。
将于10月8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