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酒驾标准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被写入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