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及评审流程
1、申报流程
登陆微信客户端搜索“省本级门慢特病申报平台”进行线上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同时上传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必要的病历、相关检查等资料,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网报系统随机为其分配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填写完整后线上提交。
2、参保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流程
申报人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在线审核申报人信息真实性,对参保状态正常(无欠缴、无停保等)、情况属实的申报人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参保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应及时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或网报系统为其分配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3、认定流程
①初审。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自主选定(或网报系统为其分配)的定点医疗机构相应科室进行门诊慢性病病种认定,初审医师于受理当日提出门诊慢性病初审认定意见。
②复审。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认定科室具备病种复审认定资格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进行复审,复审医师于初审医师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认定工作。
4、查询认定结果
申报人于初审医师对申报材料确认齐全受理20个工作日后,通过申报系统查询认定结果,评审认定系统公布的复审通过人员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相关待遇。
省本级经办机构及评审认定医疗机构咨询电话
河北省人民医院医保办:0311-85988139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医保办:0311-85917070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保办:0311-66002047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医保办:0311-88603671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保办:0311-86095298
河北省中医院医保办:0311-69095032
河北省胸科医院医保办:0311-86911095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医保办:0311-69088580
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0311-8551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