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全市公安系提供了可选择的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办理养犬登记。
1、线上:手机下载“68宠物”APP,通过APP即可进行办理养犬登记备案。
2、线下:市民也可以携带犬只和相关资料直接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办证点,由工作人员协助上传信息,登记备案,实现一站式服务。 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一起,从市城区犬只免疫点公开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宠物医院等第三方机构作为养犬登记备案服务点,实现犬只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和犬只登记、智能犬牌和识别标识申领等事项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办结。
实名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以下信息:(一)申请人身份信息;(二)住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填写《依法文明养犬承诺书》。单位申请办理实名养犬登记的,应当提供单位信息、犬只管理人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