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州市相城区人才乐居工程申报入口+对象+标准+流程
申报网址
苏州人才总入口:https://rcsz.hrss.suzhou.com.cn/ywsb/
进入人才乐居模块进行申报
人才乐居申报时间
2023年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正式启动申报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
适用对象
1、顶尖型人才(A类)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领军型人才(B类)
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拔尖型人才(C类)
“四青”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4、骨干型人才(D类)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留相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5、储备型人才(E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应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当年度苏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相城区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适用条件
1. 目前在相城区各类企业、区镇两级管理的医院和学校、住所地在相城区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或列入支持目录的部分市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
2. 自2018年10月1日起,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即上一工作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苏州大市以外。自主培育的各类人才以入选人才计划的时间为准。
3. 全职在相城区工作,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如系就业的,应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及以上。柔性引进人员、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相城区任职等类似情形的,均不享受政策。对人员国籍不作限定。
4. 申请乐居购房贴的,房产应为人才个人及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在相城区内购买的唯一自住住房。申请乐居租房贴的,人才个人及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应无自有商品住房。
机关事业单位和区镇两级国有企业在编在岗职工不享受本政策。
人才乐居方式及标准
1、乐居购房贴
A类人才按“一事一议”方法,可给予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获得购房贴所购的商品房,应满3年以上方可上市交易。经苏州市认定的B类人才可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其中,符合姑苏人才计划等相关专项人才计划的,按相关文件执行。购房贴在人才完成购房手续后申请,补贴资金分3年等额发放。人才享受购房贴的总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金额。
2、乐居租房贴
本次租房贴兑现时间段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A至D类人才可分别给予不低于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贴;E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12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技师)8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高级工)400元/月给予租房贴,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按400元/月给予租房贴。已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购房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已享受人才公寓的,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贴。补贴金额按实际租房金额享受,并不高于租房贴标准享受。
3、乐居直通车
A至E类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缴纳时限等限制。经认定的非本市户籍的人才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资格待遇。
4、乐居助力贷
A、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
5、乐居优购房、乐居优租房。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符合专项人才计划和政策的人才,按照相应文件执行。已享受安家费、住房等类似待遇的,不重复享受购房贴、租房贴。
人才乐居工程网上办理通用流程
第一步:注册、登录
申报单位代理人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人才计划一网申报,关联手机号码,完成注册。2022年已申报过人才乐居的,使用原有账号和密码即可登录,账号密码遗忘的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第二步:填写单位申报信息
申报单位代理人在单位申报模块中填写单位基本信息。
需要填写的信息有:单位类别(选择)、单位全称、所属区域(选择)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社保编号、单位银行账户信息、代理人信息。
需要上传材料: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授权委托书(下载模板填写)。
第三步: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申报单位代理人在个人申报模块添加申报人的基本信息,选择申报业务并提交。
需要填写的信息有:姓名、性别(选择)、身份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社保编号、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学历信息、政治面貌、首次来苏时间、个人履历信息、婚姻状况(如已婚需要填写配偶及子女身份信息)。
需要上传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根据申报业务类型所需要的人才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租房合同、个税证明等。
第四步:房产信息核查
系统通过“苏州住房限购协查系统”自动批量核查申报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无房产信息,在平台内显示核查结果。
第五步:初审
所在板块初审,审核单位、人才基本信息,不符合填报要求可退回修改。
第六步:复审
区人社局根据房产核查信息进行复审,审核人才信息、核定补贴金额并录入系统。
第七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
复审结果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认定人才资质及补贴金额。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
第八步:最终审议结果运用
区人社局根据审议结果获取财政拨款。乐居租房贴拟补贴人员补贴资金由申报人本人通过“苏周到APP”申领,直接发放给人才本人,个税由本人自行缴纳。乐居购房贴拟补贴人员补贴资金通过所在板块或单位划转至人才本人。
乐居助力贷、乐居直通车(人才直通车)业务经区人社局在系统内进行确认操作后,通过申报单位代理人账号,在个人申报模块中打印证明材料,供申报人办理后续购房及公积金贷款手续使用,后续业务流程及材料要求按相关职能部门规定办理。
房产交易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可通过系统查询账号直接在系统内查询申报人具体审核信息。
相关问题说明
1. 同一人才不可同时享受购房贴、租房贴,只可选择其中一种。直通车、助力贷,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
2. 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货币补贴可叠加享受。
3. 租房贴、购房贴会存在先后顺序的问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不同方式之间作相应抵扣。
4. 同一人才在政策享受期间,人才类别上升一个档次的,已享受的乐居待遇按规定不再补足,新的乐居待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从人才计划认定当月(以认定发文日期为准)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