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申报条件,加快公租房分配
(一)2019年区政府《陈仓区千渭公租房桃园小区分配管理方案》申报条件
凡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满18周岁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以申请,具体如下:
配售条件:申请人在市区内无自有住房(需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系统无房证明)。
配租条件:
1.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职工: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市区(包括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城镇户口;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600元;单身年满18周岁。
2.外来务工人员:
在市区(包括金台、渭滨、陈仓、高新)稳定工作一年以上;没有购房;月收入在2600元以下;年满18周岁。
(二)经研究,调整放宽申报条件
1.总体政策调整:
凡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4.42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满18周岁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以申请,具体如下:
配售条件:申请人在市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4.42平方米(需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系统无房证明)。
配租条件:
(1)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职工: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市区(包括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城镇户口;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4.42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365.67元;单身年满18周岁。
(2)外来务工人员:
在市区(包括金台、渭滨、陈仓、高新)稳定工作一年以上;没有购房;月收入在3365.67元以下;年满18周岁。
(3)家庭非住宅净资产(资产-负债)总价不超过14.4万元。
2.特殊群体政策调整:
(1)取消新参加工作人员需缴纳1年及以上养老保险、离婚家庭需满三年及以上可申请公租房的限制。
(2)取消农村户口家庭男满60、女满55岁及以上不能申请公租房的限制。
(3)距离城区较远的镇村公职人员、教师、医务人员虽在城内名下拥有房产,可按保租房条件申请,暂执行公租房租售价格。
(4)面向新市民、青年人按照保租房政策,以低于周边市场租金价格进行租赁,每月每平方米9元。
二、实行租售并举,力促公租房分配
(一)符合申报条件家庭或人员实行租售并举
1.出售:实行共有产权,售价为1980元/每平方米起,具体价格一房一价,按区政府原分配方案享受优惠。
2.出租:参照市上租金标准为每月4.5元/每平方米,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每月1.6元/每平方米。
(二)申报流程
公租房申报实行线下申请
1、职工和务工人员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市区城镇户籍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
2、其他申报联系咨询地点:
(1)县功镇桃园小区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孙亚红 联系电话:15129850103
(2)清水湾推介中心(陈仓区李家崖路口东南角)
联系人:昝 彤 联系电话:17762186062
15291770303
三、完善配套服务、保障公租房分配
(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系教体局和周边学校,为住户子女解决就近上学问题,落实九年义务教育。
(二)启动商业网点的租售工作,积极招商引进商店、超市、理发店、药店、餐饮店等,方便住户生活。
(三)门面房租售:
1.出租:合同租期3年,第1年租金全免,第2年租金5元/平方米·月,第3年租金10元/平方米·月,3年之后租金,根据市场与周边环境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2.出售:根据地段位置,出售价格在3500-4500元/平方米之间,实行一户一价。
3.桃园小区住户优先租售门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