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试用期员工单位可以不缴社保吗

地方特产2023-09-16 21:03:31未知

梅州试用期员工单位可以不缴社保吗

  法律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试用期员工的权益

  试用期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只要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就有责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一点在法律上是明确规定的,因此,用人单位没有理由不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为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  试用期  员工  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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