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转移流程

地方特产2023-07-24 21:24:33佚名

清远市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转移流程

  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纳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相关法律文书是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且产生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不得通过事后补办的方式开具。

因此,超过36个月一次性补缴社保需符合上述规定才可跨省转移。

本文标签: 保险费  行政部门  人民法院  文书  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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