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场签到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如本人不能参加选房,委托他人办理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拓展阅读>>>
选房顺序
本次公开选房顺序严格按照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正式入围名单和排序结果进行选房。
分值相同的,选房顺序按照第九条之规定确定。
第九条 人才住房分配实行综合评分制,分配顺序按照《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各项分值合计,分数高者优先。分值相同的按照在青缴纳社保时长排序,时间长者优先;社保缴纳时长相同的,按照配偶加分分值排序;配偶加分分值相同的,按照年龄排序,年龄大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