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登录新乐市政府网站“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填写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收到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请信息后,认真逐项核对申报人信息,并及时反馈预审意见。
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新乐市人才绿卡申请表》,按照程序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申请材料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完成制卡发卡工作。
服务程序
符合申领范围中一、二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制卡发卡的程序申领新乐市人才绿卡。申报人登录新乐市政府网站“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填写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收到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请信息后,认真逐项核对申报人信息,并及时反馈预审意见。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新乐市人才绿卡申请表》,按照程序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符合申领范围中第三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呈报审定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综合评审工作采取随时受理、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6月、12月各组织开展一次评审工作,也可根据受理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申报人先通过网上申报(程序同第十二条)。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新乐市人才绿卡申请表》,按照程序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市属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绿卡,由用人单位收集申报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其他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绿卡,由所在乡镇(街道)人才服务分窗口负责审核并收集相关证件材料,集中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申请材料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卡发卡工作。
持卡人有某项服务需求的,本人或用人单位凭人才绿卡及相关材料,直接到有关部门按绿色通道服务流程办理,有关部门服务专员全程跟踪服务,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