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犬证办理
一、办理对象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为严格管理区,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登记、年审和免疫制度。
二、办理时间
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时,将犬只送至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等免疫接种,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严格管理区内未登记的犬只,自取得狂犬病等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
三、办理材料
个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养犬人的身份证;
(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三)犬只的狂犬病等免疫和电子标识植入证明。
单位确需饲养犬只的,在办理犬只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三)独立场所及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圈养设施等的相关证明;
(四)犬只免疫证明和电子标识植入证明;
(五)安全养犬制度。
四、办理费用
大概8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