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年龄达到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本次申报人员为2024年二季度及之前到龄人员,即男1969年6月30日之前出生;女1979年6月30日之前出生(职工办理退休时的出生年月认定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
(二)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8年。
(三)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原劳动部认可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参照其它行业的特殊工种执行。
(四)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且其中单位缴费满10年。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在职职工由现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受理)。受理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01室,联系电话:6967139。
(二)失业职工由本人向档案代管机构(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退休申请,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受理)。
受理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01室,联系电话:696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