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
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报销比例:90% 年度封顶线:10万元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报销比例:80% 年度封顶线:10万元
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报销比例:60% 年度封顶线:10万元
大病保险起付线:17132元 报销比例:60% 年度封顶线:25万元
城镇职工医保起付线: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报销比例:95% 年度封顶线:10万元
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报销比例:90% 年度封顶线:10万元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报销比例:85% 年度封顶线:10万元
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金额超出基本医疗年度封顶线以上部分自付 报销比例:90% 年度封顶线:40万元
注:大病保险起付线超出金额是指年度超出40万元以上的费用自付,40万元以下即可报销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