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
●对象范围: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以下简称六类人员)。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可申请享受200元—44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省人社厅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执行。
●享受条件:申请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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