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
(二)《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
二、办理条件
(一)取得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学历和学位。
(二)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为中级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为中级资格。
(三)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和国家、省有另行规定的职称系列,不适用此认定政策。
(四)有从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先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
(五)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
三、申请材料
(一)《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一式3份,由“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下载后双面打印。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扫描件(2023年以后毕业的不再提供)。国外学历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其中硕士研究生需提供近3年相关材料)。
(四)国家有从业准入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办理流程
(一)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注册个人账号。
(二)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在“职称认定和外地调入”栏目选择“上报路径申请”,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申报路径。单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不需重复注册。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个人账号“职称认定”栏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按照申请材料要求上传扫描件,将数据信息报所在单位审核。
(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单位账号,逐级审核并上报数据信息。应重点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否符合要求。
(五)审核无误后,主管部门将数据信息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账号终审。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终审通过后,专业技术人员报送《认定表》纸质版。《认定表》纸质版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盖章。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发电子版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个人账号自行下载打印。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职称管理权限,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主办理本地区所属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办理本单位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除上述之外的市直各单位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
(二)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按照《关于在我市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48号)规定执行,由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部门(单位)按照职称管理权限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