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北街道花都汇社区教育奖扶政策(每年)
特别提醒:请自行在网格群里找网格员落实相关情况。
一、 奖励
1、奖励对象
参加当年高考且被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录取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本人户籍、房产证均在城北 街道(户籍需于 当 年 6月6日之前迁入 ) 。 拆迁居民户口在城北街道的,凭城北街道 辖区内拆迁协议( 拆迁协议 签订 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可享受此规定。
2、奖励标准
(1)高考被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录取,奖励1000元;
(2)高考被双一流院校本科专业录取(以当年国家颁布的双一流院校名录为准),奖励2000元。
3、奖学金申报程序
(1) 申请 。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所在村、社区申请,申请时间截至每年8月20日,申请时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成绩通知单 。
(2)审核。 经所在村、社区初次审核,交街道社会事业局统一审核后,在街道和村、社区公示栏公示。
(3)发放。 经公示无误后,由街道集中统一发放。
二、帮扶
1、帮扶对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本人户籍、房产证均在城北街道的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孤儿;
(2)壹、贰级残疾人家庭以及叁级以上精神病家庭;
(3)低保户;
(4)特困职工家庭;
(5)重大疾病家庭。
2、帮扶标准
小学,资助500元/学年;
初中,资助800元/学年;
高中,资助1000元/学年;
大学,在奖励标准的基础之上,一次性资助1000元。
3、助学金申报程序
(1)初次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所在村、社区申请,申请时间截至每年9月1日,申请时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大学生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或报到证(新生)、学生证或在校证明(老生)、家庭困难证明或相关证件。
(2)再次申请。 每学制(小学、初中、高中)期间,第二次及以后领取助学金的,须提供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合格证明,由所在村、社区审查确认。跨学制新生入学,初一、高一按初次申请程序办理。
(3)审核。 经所在村、社区初次审核,交街道社会事业局统一审核后,在街道和村、社区公示栏公示。
(4)发放。 经公示无误后,由街道集中统一发放。
请符合以上要求的花都汇社区居民,带好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花都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黄金坝路68号)填表申请。
咨询电话:87555636
19975037101(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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