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办理单位: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
工作时间:周六正常受理,周日休息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址:路北区长宁道956号
电话:0315-2530379
办理时限: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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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申请办理港澳居民定居证明,须由本人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
地方特产2024-03-01 00:37:57佚名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办理单位: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
工作时间:周六正常受理,周日休息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址:路北区长宁道956号
电话:0315-2530379
办理时限: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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