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文学季专项消费券与活动商户自有优惠活动可叠加使用。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通过“文化小店小程序—我的—我的优惠券”查看消费券。现场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核销。
消费券领取当日至11月5日24:00,都是有效的使用时限哦~
多渠道、多通路直达福利
10月27日福利通道开启后,长按识别“南京文化小店”二维码即可进入平台页面,另外,在“南京文化生活指南”公众号点击“互动福利”标签选择“消费券”或者在“我的南京”App、“文都大脑”App的“文旅”版块选择“看演出”标签,都可以进入“南京文化小店”平台。
*使用须知
1.消费券不可提现、拆分、退补或转赠。消费券在规定期限内如未核销,将自动回收。
2.单次消费只可使用一张专项消费券。
3.消费券核销后,若发起订单退款且发生退款时使用的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则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消费券抵扣金额)原路退回,消费券可继续使用(有效期不予延长);若超出活动期限,订单不可退款。
4.商户仅对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向客户开具发票,优惠金额不向客户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