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参保人,当年度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已超病种限额需申请提高限额的
1.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支气管哮喘因病情需要使用相应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
2.精神障碍病种(精神分裂症病种除外)因病情需要使用长效抗精神病针剂的。
(二)符合享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血友病病种的参保人,当年度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已超病种限额需申请提高限额的。
二、所需材料
(一)受理范围第(一)款情况的参保人提供: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超限额使用申请表(新版)》
2.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二)符合享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血友病病种的参保人提供: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超限额使用申请表(二)》
2.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内
四、办理程序
(一)受理范围第(一)款情况的参保人
提供《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超限额使用申请表(新版)》一式两份给选定门特治疗的医疗机构,由主诊医生填写“申请理由”栏,交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后,该表交还参保人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二)符合享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血友病病种的参保人
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超限额使用申请表(二)》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五、办理途径
➊线上办理
办理地址:市直参保人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请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之1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➋线上办理
广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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