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否一直使用?
答:不能一直使用。公安机关开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都会写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过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其他问题
1、“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不是一定需要申请人亲自去办理?
答:一般情况是要求申请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但是如果人在外地或者有特殊情况可找近亲属进行代办,代办人需将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申请人的户口本其中之一,外加无犯罪记录申请函一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开多少次?
答:“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年之内不能无限制开出,具体开出次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
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超过3次(不含3次)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