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低保申请方式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采取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监测预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理或要求村(社区)受理。
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申请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转交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
(二)主动发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入户走访,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告知其相关政策,并协助提出申请。
(三)监测预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过共享比对教育、人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并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入户核查,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协助提出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