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198万元
各区任务数量及竣工时间
完成汕头市38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韶关市218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河源市155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梅州市173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惠州市112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汕尾市127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中山市20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江门市137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阳江市199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湛江市266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茂名市100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肇庆市448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清远市312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潮州市49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揭阳市168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完成云浮市285户农村危房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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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
1.新建房屋、置换既有安全房屋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的1.05-1.25万元/户,
2.修缮加固的0.5-0.6万元/户。
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将根据中央财政正式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额度进行调整。各有关市县要同时加大投入,落实本地区配套补助资金,每户补助总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1.改造方式为新建房屋、置换既有安全房屋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低于3.4万元/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不低于4万元/户;
2.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不低于2万元/户。
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方式,合理提高补助标准。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要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努力做到政策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