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聘岗位
公开招聘文工团人员39名,涉及8个岗位。团长1名,副团长1名,专业声乐演员2名(1男1女),舞蹈演员28名(14男14女),技术人员2名(音响师1名,灯光师1名,男女不限),器乐及编曲人员5名。详见《新星市红星文工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进取,工作业绩突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热爱本职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勤奋敬业,作风严谨。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为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市场竞争意识强。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它情形。
(四)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见《新星市红星文工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程序为: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能力测试(专业考试、面试)、政审考察与体检、讨论决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公告。2023年8月29日,通过十三政务网、十三师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登记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现场等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十三师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随招随考,招满为止。
3.报名要求: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新星市红星文工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新星市红星文工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汇报表》(附件3)。报名人员应如实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及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名所需资料及报名信息打包发送至hxwltgs@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4.联系人:张先生 18199782095,黄女士 17699021288。
(三)资格审查
按照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职位职责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专业考试和面试人选,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和邮件形式进行通知,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能力测试
采取专业考试和面试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专业考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报名成功但放弃考试的,成绩按0分计算。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公司聘请专家组织命题并进行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运用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的能力。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报考人员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进入面试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无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形态、仪表等。
(五)政审考察。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道德品质、个人履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相关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结合政审和体检情况,由公司相关会议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十三师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报到上岗。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凭相关证明到新疆红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报到。
三、聘期及薪资待遇
(一)聘期: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薪资待遇:按照《新星市红星文工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公司缴纳四险一金,录用人员转正后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全程接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监督电话:17699021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