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需要补领、换领居住证?
①大庆市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所属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社区警务队或派出所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②大庆市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居住地住址证明到居住地所属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社区警务队或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
③因故需要变更大庆市居住证登载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号码的,需凭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到居住地所属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社区警务队或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注:大庆市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