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法人
二、受理条件
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四、办理地点
1、地址: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侧人才服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含社保局)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2、公交: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向西50米
五、所需材料
1、退休人员原始档案原件
2、退休人员花名册
3、退休审批表:点击查看
4、学历、专业职业职称
5、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图源于宁夏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