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驻威高校、技校、体校就业人员需由学校经办人员统一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公示照片、承诺书,国外高校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操作方式:
2、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向各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31-5819520
3.卫生机构录(聘)用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631-5300009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631-5216013
5.在“1+4+N”创新平台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向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出申请。
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631-570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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