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了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事故伤害发生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指出: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3.事故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
4.事故伤害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所以如果你自己摔倒受伤了,虽然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没有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