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初定于2024年3月底前后。
补助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期间住院治疗(以办理出院手续的时间为准)。
补助标准及名额
✦结合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补助为400元/人。2023年补助总额控制在160万元以内,补助标准不高于400元/人。
【拓展】
住院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
医疗机构等级 | 起付标准(元) |
三级综合 | 1000 |
三级专科 | 800 |
二级 | 750 |
一级 | 500 |
社区 | 300 |
家床 | 300 |
(1)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起,按本次入住就诊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20%,依次递减分别计算,最低不低于200元。
(2)长期连续住院的,起付标准每90天计算一次。跨年度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入院年度的起付标准计算,费用计入出院日所在年度。
(3)参保人员因精神病长期住院治疗的,一个结算年度支付一个住院起付标准,其余按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规定支付。
(4)按《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有关规定,在支付乙类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的个人先负担费用后,再按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