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
本人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并张榜公布→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二)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城镇老年居民和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
本人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并张榜公布→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镇(区、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和村(居)及时对已经享受对象进行审核,及时退出注销资格人员。
各镇(区、街道)咨询电话:
掘港街道:84163428 城中街道:81950131
苴镇街道(外农):84117885 洋口镇(沿海经济开发区): 84811208
大豫镇:69913287 长沙镇: 68302002
丰利镇:80864807 栟茶镇: 84822144
河口镇:84886275 双甸镇: 84614421
新店镇:84388099 岔河镇:80865710
曹埠镇:84298838 马塘镇: 84136025
袁庄镇:68925202 经济开发区:8453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