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福山区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流程
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低保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申请,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符合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乡镇(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对拟确认为低保对象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发放确认通知书,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起下月发放低保金。
发放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烟台市福山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1元和800元。
咨询电话
清洋街道民政办电话:6363316
福新街道民政办电话:6431938
东厅街道民政办电话:6442571
门楼街道民政办电话:6473217
高疃镇民政办电话:6452983
回里镇民政办电话:6492916
张格庄镇民政办电话:6461601
臧家庄镇民政办电话:243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