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范围
按照自愿原则,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线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待遇标准
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主要由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积额及退休时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基本养老金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式计算。
办理方式
(一)广东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二)广东省外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三)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四)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省注册登记地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参保地税务机关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规定申报缴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