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和比例说明: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内: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外: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45%(临时外出(市外)急诊抢救人员和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人员报销比例5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60%(临时外出(市外)急诊抢救人员和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人员报销比例70%),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70%(临时外出(市外)急诊抢救人员和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人员报销比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