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房票领取流程
被征收人选择房票结算的,应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
(二)选择房票结算,签订房屋征收安置房票结算协议。
房票结算协议应约定房票票面金额及其具体组成、购房奖励未购房利息结算、兑付规则、房票转让规则等内容。除房票票面金额外,其他征收补偿费用可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
(三)征收人向被征收人出具房票电子或书面凭证
(四)房票记载人凭房票按规定条件购房的,给予一定购房奖励,在房票规定期限内未购房的,按规定结算利息
政策来源:镇海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s://www.zh.gov.cn/art/2023/7/25/art_1229034598_59254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