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赣榆区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饱和区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控烟履约要求,保持持证零售户总量相对稳定,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连云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我局对连云港市赣榆区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饱和区进行设置。具体如下:
一、以镇为单位划分网格单元,根据各网格单元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数量、人口数量、消费水平设置饱和值。其中,赣榆区主城区(204国道、朱稽河、228国道、徐福路合围区及琴岛天籁片区)以黄海路与东关路两条主干道交汇划分为4个网格单元,分别为东北片区、西北片区、西南片区、东南片区。
二、当网格单元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数量大于或等于饱和值时,该网格单元为饱和区;当网格单元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数量小于饱和值时,该网格单元为一般区。
三、饱和区内零售点布局实行总量控制、只减不增政策,直至实际许可证数量降至饱和值以下;一般区内符合《连云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有关许可条件的,可以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每月10日前通过对外网站公布辖区内各网格单元存量零售点数量,并对饱和区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各网格单元的饱和值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每三个月调整一次。
六、本规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连云港市赣榆区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各网格单元许可证数量及饱和值明细
连云港市赣榆区烟草专卖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