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指南
一、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缴费基数中自愿选择缴费,缴费比例为20%。
全口径平均工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依据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公布一次,作为社保专用指标。
在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暂按2023年缴费标准进行缴费。在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重新确定标准,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暂行标准 单位:元
二、缴费流程
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经办窗口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或税务窗口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选择缴费基数档次,申报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自然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缴费前,可以通过“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或税务窗口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有缴费记录的灵活就业人员,再次缴费时按照已有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缴费。未提出缴费档次变动申请的,默认按上一年度档次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缴费人向人社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人社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三、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五种渠道缴费,其中:银行批扣方式仅可缴纳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微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银行柜台、税务窗口等渠道可缴纳当年及往期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微信小程序
截止每月最后一日17:00前登录“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养老缴费”模块自行缴纳费款。
(二)电子税务局
登录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移动端(大连税务APP),实名认证后从“办税”页面进入,选择““自然人远程缴费”,点击“社保缴费办理”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可通过“已缴费查询”功能点查询的缴费信息作为缴费凭证。
(三)银行柜台
持身份证到大连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的营业网点,使用现金或本行银行卡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银行开具业务办理回单作为缴费凭证。
(四)税务窗口
持身份证到税务窗口采用刷卡、扫码或现金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税务窗口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作为缴费凭证。
(五)银行批扣
2023年2月28日前签约批扣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银行批扣方式进行缴费。具体批扣时间如下(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每月17日进行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扣费。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批扣银行开具的银行流水作为缴费凭证。
温馨提示:
1、银行批扣需参保信息与批扣签约信息的姓名、证件号码匹配,如身份证号、姓名等参保信息变更后将无法通过批扣方式缴费。
2、采用银行批扣方式缴费,建议及时关注银行动账信息,如批扣失败可通过其他方式缴费,不会重复扣费。
3、为避免重复扣费,每月银行批扣期间,无法通过其他渠道办理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待批扣期结束后您依然可通过其他渠道完成缴费。
四、政策解读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咨询人社部门,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