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东营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地方特产2023-12-04 01:48:07佚名

东营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东营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企业新聘用大学生生活补贴:

  自2022年7月1日起,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300元生活补贴(其中,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

  

  (二)大学生人才购房补贴

  全职在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2020年12月29日(含)之后(新建商品住房以《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证登记时间为准),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0546-6378978;

  东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8229379;

  河口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3661609;

  垦利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2521015;

  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6453336;

  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562346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0546-8325337;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0546-8019755;

  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社会事务科,0546-2622888;

  省黄三角农高区科研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8908051。

  政策来源:东营人社局人才服务在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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