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科目 类别 | 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 | ||
上 午 | 下 午 | ||
科目一 9:00—11:00 | 科目二 13:00—15:00 | 科目三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注:1.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15个学科;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笔试参加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的考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笔试仅开考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和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