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市社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对我市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调整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月,下限为5284元/月。本次调整将执行至2024年6月30日。
工伤保险调整只针对企业职工,具体缴费比例如下图所示:
图片来自梅州社保
地方特产2023-11-23 18:33:50未知
7月11日,市社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对我市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调整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月,下限为5284元/月。本次调整将执行至2024年6月30日。
工伤保险调整只针对企业职工,具体缴费比例如下图所示:
图片来自梅州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