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咸阳市城区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地方特产2023-12-13 01:07:37佚名

非咸阳市城区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非咸阳市城区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须办理咸阳市城区居住证,并在咸阳市(含县区)连续缴纳1年以上养老(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保(含原农村合疗)、失业、工伤、公积金,有其一即可,家庭成员一人享有即可。

  一. 线下申请租赁型保障房流程及资料

  1、填写《咸阳市租赁型保障房申请书》一式二份(注:其余申请资料与线上申请一致,在街道办提交资料时,须带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持相关资料及表格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资料提交。社区居委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后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录入申请家庭信息。

  3、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廉租房低收入家庭由街道办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审核申请家庭信息。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将申请材料转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对申请家庭信息进行复审。

  5、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区保障中心所报申请资料进行初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初次公示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工商注册、养老及住房状况等进行大数据比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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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咸阳市  住房  申请人  初审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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