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病”用药报销待遇
“两病”用药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达不到认定标准或尚未认定为门诊慢性病,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患者。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但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费用,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
封顶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高血压年度封顶400元,糖尿病年度封顶500元。
地方特产2023-10-11 16:21:27佚名
“两病”用药报销待遇
“两病”用药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达不到认定标准或尚未认定为门诊慢性病,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患者。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但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费用,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
封顶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高血压年度封顶400元,糖尿病年度封顶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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