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能申请邢台公租房吗
自2023年5月29日起,邢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仅面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配租。如申请人家庭属于上述类型的,并通过民政部门认定的,可申请住房保障。
前期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符合《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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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通过“冀时办”、“公租房”APP方式申请的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其它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二)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方式申请的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
3.承诺书;
4.其它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