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办理指南
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经窗口民警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和教育部《学信网》核验人口、学历信息后,可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当场予以办结。
高校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
1、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
2、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年龄不满35周岁。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高校毕业生落户其他情况
1、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窗口申请,登记为居民集体户。
2、在宜昌城区、县市城关镇有亲友的,经户主同意,提交户主同意投靠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将户口挂靠在亲友家落户。
3、在宜有住房的,直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