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行业需要办理健康证?
根据苏卫办监督〔2015〕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下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
2、直接从事饮用水供水、管水人员 ;
3、直接从事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人员;
4、公共场所工作人员 ;
5、托幼机构直接为师生服务人员;
6、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二、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疾病检查目录有哪些?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的通知》【2016】31号文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的疾病检查目录为:
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有哪些项目?
1.一般体检(内科、皮肤科检查,药品行业增加五官科)
2.粪便培养:痢疾杆菌(志贺氏菌)、伤寒或副伤寒菌(沙门氏菌)
3.抽血化验:肝功能检查(谷丙转氨酶),对肝功能异常人员加做甲肝抗体测定(IgM)、戊肝抗体测定(IgM)(加做项目需另行收费)
4.X线检查:胸透
四、健康证办理收费依据和标准?
1.根据苏政发〔2017〕70号文件要求,江苏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实行免费政策。
2.丹阳市开发区荆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科自2021年4月1日起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按上级部门要求,对完成提交相关资料的受检者执行免费政策。
五、健康证办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须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需提交丹阳市区内食品或公共场所等经营场所有效期内的证照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以下证照三选一:
(1)《食品经营或生产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每人一份);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共场所)(复印件每人一份);
(3)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
2、药品行业协会登记表(药品行业);
3、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