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系统上线后,企业职工退休怎么办?10月要算退休金的怎么办?
首先介绍一下很多朋友关注的,在新系统上线前已经完成档案预审的,本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要核算退休金的人员,该如何办理:
方式一(推荐):
用人单位通过“退休打包一件事”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fuwu.rsj.beijing.gov.cn/zhrszgtx/)中的第二个模块“提交申请”-“单位申请”录入其信息,操作流程扫描文章最后的二维码获取。
方式二:
可通过北京海淀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综合受理号,携带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南区一层综合受理大厅办理:
1.原来已审批的《海淀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视同缴费年月预审表》(外地户籍且档案在外地的无需提供)
2.按非管理岗位退休的女同志还需提供:
(1)退休申请;
(2)劳动合同及岗位协议复印件。
以上两种方式提交的:
1.提交申请的同时,还需提前为退休人员缴纳其生日当月的社会保险费,否则影响退休金核算(操作方式点此查看)。缴费到帐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线上系统完成养老金核算。
2.需要通过“退休打包一件事”网上服务平台中第四个模块“待遇核算”-“单位查询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查询打印养老金核准结果。
温馨提示:于今年10月份退休的人员退休申报时间将延长至11月20日。在11月20日前提交申请的退休人员,10月缴费到位后,退休审批通过的,养老金可在11月足额发放到位。
关于《本市10月退休申报手续将延长至11月20日》通知原文链接
退休一件事全流程
用人单位新提交退休申请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即可!
ps.网上办理更便捷哦!
网办操作流程您可扫下方二维码获取
【退休打包一件事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流程】也可点击此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yltc/czsmx/ptzn_tx/202310/t20231018_3281880.html
或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城镇职工单位用户操作说明】-【退休一件事】-【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查看。
再次提示: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参保单位须提前为该人员完成其生日当月的缴费,否则将影响退休金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