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大岭山镇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标准及方式

地方特产2023-10-08 21:27:16佚名

2023东莞大岭山镇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标准及方式

  大岭山镇才专项奖励资金补贴标准及方式

  博士及博士后建站补贴项目补贴标准

  (1)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用人单位补贴20万元

  (2)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用人单位补贴20万元

  (3)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的用人单位补贴12万元

  (4)对完成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的用人单位补贴8万元

  (5)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用人单位补贴8万元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博士后工作站的补贴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博士及出站博士后引才补贴项目补贴标准

  (1)对我镇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人才或出站博士后人才的企业,每引进1名给予10万元奖励补贴,分三年发放,第一年3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4万元(引进的人才需入职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1年以上,且不能与我市同类型奖励补贴重复申领,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2)对新入职我镇企业的具有博士学位人才或出站博士后人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保1年以上,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人,分三年发放,第一年3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4万元(每年申请补贴时均需连续参保状态)。新引进的人才符合《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补贴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

  特色人才引进补贴项目补贴方式和标准

  特色人才补贴对象为特色人才本人,按以下标准分4年逐年发放,申请人需连续4年每年递交申请一次,因申请人或其所在单位原因中途未提出申请的,相应年度的补贴不予补办,具体标准如下:

人才类别

补贴标准(单位:万元)

合计(单位: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特级人才

3

3

3

3

12

一类人才

2

2

3

3

10

二类人才

2

2

2

2

8

三类人才

1

1

2

2

6

四类人才

1

1

1

1

4

本文标签: 万元  博士后  人才  工作站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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