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恢复用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满足符合报停条件用户的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要求。
一、报停时间
申请整个取暖期暂停供热的用户,请于2023年10月15前到我公司收费大厅办理停供手续,逾期未办视为正常供热,热力公司将收取全额采暖费,具体事项可拨打热线电话0312-2868886咨询了解。(报停协议有效期一年,每年均需要重新签订)
二、报停规定
(一)报停资格
1、采暖季无人居住;
2、非新建小区(指“非第一年接入集中供热”)的热用户;
3、未拖欠白沟吉忠热力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的热用户;
4、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且可以实现单独暂停供热;
5、若建筑物属于串联供热项目的,暂不予受理暂停供热申请。
(二)热用户须在2023年10月15日前到我公司办理报停手续,逾期不予以办理;
(三)申请停栓后,业主需要自行关闭室内阀门,并将采暖系统内的水排尽,因水未排尽导致管道冻裂、漏水等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热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四)申请停栓后给整个单元造成排气不畅,使其他住户暖气不热的后果由热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五)申请停栓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关停及改造采暖设施,热用户对自有房屋具有监管看护义务,在报停状态下,禁止私开阀门,一经发现,后果自行承担;
(六)若私开阀门造成的供暖设施跑、冒、滴、漏等现象,造成的财产损失,由热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七)申请停栓需补清该房屋往年欠费,本年度供暖季申请停栓后需要恢复供热的用户,须补齐全额取暖费;
(八)热用户有义务配合我公司入户检查,对违规用热者,视为正常用热,需缴纳当年度全额采暖费。
办理报停需携带证件:
1、业主自行办理:房产本原件(如无房产本可拿购房合同原件)、身份证、缴费卡;
2、委托他人办理:房产本原件(如无房产本可拿购房合同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缴费卡;
3、租户办理:租赁合同、租户身份证、缴费卡。
备注:去年用房产本办理报停的用户,今年可直接带身份证办理!
用户携带以上证件后在10月15日前到我公司填写报停申请单即可办理报停。
温馨提示!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8:00 (周六日正常办公)
地址:保定白沟东一环中路88号路段白沟吉忠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汽配城东行2公里)
咨询热线:0312-2868886